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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须知

  为确保师生生命及财产安全,切实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到实处,师生员工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不准翻越校门、栏杆、围墙;不得攀登阳台、水管、篮架、树木及其它高层建筑物等。
  2、不准在楼台、岩台、房顶上玩耍、嬉戏。
  3、不准在上、下楼梯时系鞋带、停留、拥挤、抢道、打闹、追逐、跳跃和推人等。
  4、不准在寝室内生火、点蜡烛、油灯;不准使用火炉、电炉和其它大功率电器;不准乱丢乱扔烟头;不准私接电线;不准搁置和然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及存放有毒物品。
  5、午休和晚睡时,要插好寝室门的门闩。
  6、人员离开寝室时应做到断电、断气、断水,锁好门窗。不准将电插板、电吹风、电夹板放在易燃物或床铺上下;床铺下不准过插线板线。
  7、学生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身上存放少量现金,最好不超过100元,并将能随身携的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如现金、各种卡、手机、MP3等);不能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如:CD机、电脑、音箱等),要寄存在处系或自己保管好。不准乱丢乱放贵重物品(如:放在箱包里、床铺上等)。携带的学杂费等,应立即交学院财务室,不得交与他人。
  8、不准酗酒、赌博、打架斗殴;不准干偷盗、抢劫、敲诈、绑架等违法犯罪之事。
  9、不准互窜男女生寝室;未经批准,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10、不准向窗外乱扔杂物、烟头;不准向楼下倒水。严禁高空抛物,以防伤害他人。
  11、不准靠近、损坏栏杆;不准靠近危险建筑物;不准靠近高压线或电力设施设备;不私接乱拉电线。
  12、不携带、保存管制器具(如:管制刀具、管制器械等)、雷管、炸药、烟花爆竹等违禁物品。
  13、不准将酒和对身体有危害的食品带入校内;不准用不洁、过期、变质、变味的食品。
  14、不准搭乘摩的和非法营运的、超载的、车况不好的车船;不准租骑电动车、自行车。
  15、严禁任何人员不正当的交往。师生员工不得随意与陌生人搭话;不要将自己的贵重财物、存款密码随意告诉他人或泄露给他人,防止上当受骗。
  16、严禁下河、下塘游泳、洗澡、捕鱼或嬉戏。
  17、严禁私自参加户外登山和旅游活动,防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安全事故发生。
  18、夏天要防洪、防泥石流、防山体滑坡、防雷击、防淹亡,冬天防冻伤,春秋做好做好传染病的预防。
  19、出入校门要积极主动配合门岗检查。
  20、遇紧急事态要沉着冷静,采取机智有效办法摆脱,并及时求助于周围的人或报告学院领导及老师,特殊情况立即报警。

  派出所报警电话:84835893     
  校园报警电话:86867110
  公安紧急电话:110
  医疗急救电话:120
  火警报警电话: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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