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8学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表
系部 教研室
教师姓名 是否新教师/任新课教师:是 否
| 项目
评价主体 |
学生评教 | 听课/试讲 | 出勤情况 | 教学事故 | 学生投诉 | 教学文件准备 | 课堂教学 | 教学效果 | 教研活动 | 教改与科研 | 评价主体各项目平均分 | 权重 | 总分 |
| 教师自评 | 30% | ||||||||||||
| 教研室主任评价 | 40% | ||||||||||||
| 系部主任评价 | 30% | ||||||||||||
|
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
教研室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
||||||||||||
|
系部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
|||||||||||||
| 教学服务中心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填表说明:1、”是否新教师/任新课教师”:直接在是或否上划”√”;
2、各项目总分皆为100分,有小数的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3、“学生评教”:新教师填写项目,其他教师不填;新教师得分按照《附件3》填写;
4、“听课/试讲”:新教师/任新课教师填写项目,填”参加/未参加”,由系部根据教师的具体情况酌情给分;
5、”出勤情况”标准: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扣0.5分、迟到/早退半天及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病假半天扣0.5分、病假一天扣1分、事假半天扣1分、事假一天扣2分、旷工半天扣2分、旷工一天扣4分、开会迟到超过10分钟以上扣1分、无故不到会扣2分。(按人事处文件)
6、”教学事故”得分说明:三级上限70分、二级上限60分、一级上限50分;二次三级按二级一次计、二次二级按一级一次计;
7、”学生投诉”:教师填写”有/无”,由系部根据学生投诉的具体情况酌情给分;
8、”教改与科研”:教师填写”有/无项目或成果”,由系部根据项目或成果的具体情况酌情给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