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字[2008]35号
签发:耿兵
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现已进入最后两年的攻坚阶段。经12月29日院长办公会研究,现启动”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攻坚建设。
建设内容及申报要求见《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立项指南》(附件1)。
请各部门制定好项目攻坚建设两年计划,要明确建设内容和负责人,填写《”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攻坚建设计划表》(附件2),并于2009年1月14日前报教学服务中心粟阳春处,由教学服务中心负责汇总,报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平衡、审核,院长审批后由科研处发文立项,并按上级通知及时组织申报。
附件:1.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攻坚建设立项指南
2.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攻坚建设计划表
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教学管理 质量 改革 通知
抄送:院长办公会成员、党委书记
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办公室
拟文:粟阳春 核稿:李慧丽 审阅:耿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