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部门职能
(一)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教职员工的纪律检查、党内干部作风建设监督工作、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建立学院党员及干部廉政档案工作。负责检查领导干部和党员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廉政从政若干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的情况。负责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处分党员政治错误,并鼓励他们改正错误,积极工作;
(二)负责学院校风、学风、教育行风建设的监督工作;负责党员民主评议工作;负责离退休、辞退、请退干部的审计工作;负责干部任免的政治审查工作;负责监督相关部门执行学院的政策和决定;
(三)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教委《高等学校内部保卫工作规定(试行)》,组织实施院、系(部、处)和科室三级治安保卫责任制工作;会同学生处开展国防教育,负责组织学生军训工作;
(四)负责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法制观念,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负责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做好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事件的工作;
(五)负责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做好防止盗窃、火灾、破坏和其它治安灾害事故的工作;负责调处学校内部治安纠纷,维护公共场所治安秩序;负责校内有轻微违法但尚未构成犯罪的人员的帮教工作;负责配合公安机关查处校内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六)负责学院内务工、经商、从业的暂住人口、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负责学院治安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学院各部门开展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监督学院实验室、工厂安全生产工作;
(七)负责外籍教师校内安全保卫工作。完成学院党政领导和公安、安全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工作人员及联系方式
(一)工作人员:
纪检保卫处处长 黎定邦
综合科科长 胥洪平、治安科副科长 杨建、消防科干事 严政
(二)联系方式:028-86867110
通讯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同安街道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纪检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