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于2004年成立科研规划中心,2006年更名为科研处,设有专职工作人员。2009年8月,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院长批准,科研处由学院学术委员会指导,同时设置处长一名、副处长一名、行政秘书一名。
科研处是学校科研管理的职能部门,承担校学术委员会的秘书处职能。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在学院学术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科研处的主要工作职责有:根据国家的科研方针、政策和学院的办学理念及人才培养目标,组织编制学院的科研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各级各类课题的申报、结题和管理工作;(制定《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做好科研资料的归档和统计工作;(制定《学院科研档案管理制度》);做好科研成果的评奖及管理工作;(制定《学院科研成果管理办法》和《学院科研成果评审奖励条例》);与人事处合作,做好教师年度科研工作量的的计量考核工作;(制定《年度科研工作考核办法》);配合财务处管好科研经费;(制定《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加强同有关科研单位、信息部门的纵向、横向联系,及时发布有关科研信息;管理与科研有关的对外合作项目;组织学院科研年度计划的实施,定期检查计划执行情况,作好年度工作总结,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及时提出改进意见;承担学院学术委员会的秘书工作;创办校刊。
详情见本网站”教学科研网”。
联系电话:学院分机2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