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部门职能
(一)学生处职能
1、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学生公寓管理工作
4、负责学生贫困资助工作
5、负责学生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工作
6、负责学生奖励、惩处
7、负责学生工作干部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二)学生处办公室职能
1、负责学生处日常文件、材料的收发、传阅工作和学生处财务预算的汇总、上报工作。
2、做好部门员工考勤、办公室日常管理,部门工作计划、总结及有关文件的起草、上报等工作。
3、负责组织学生国家奖助学金及学院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的评定、审核和申报工作,学院学生义务劳动补贴的审核工作。
4、负责对辅导员的业务集训和业务指导工作。
5、负责在校学生信息档案及归档材料的接收管理、整理传递及处理工作。
6、做好学生寒署假火车票购买等服务工作。
7、抓好全院学生行为规范管理工作,指导、考核、督促、检查各系日常学生管理工作,加强学院学风、校风建设。
8、做好学生奖励、处分的审核报批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和文件精神,探索和 完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2、按照国家奖助学金评定管理办法和学院的各类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指导各系开展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负责对评定过程进行监督,对评定结果上报给各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并公示审核结果,确保评定过程的公正公平。对获得奖励和资助的学生进行必要的教育和引导。
3、负责全校勤工助学活动的管理,开辟和管理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勤工助学活动岗位津贴的审核和报批。
4、其他与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相关的工作。
5、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大学生心理健康中心职能
1、开设心理健康教育选修课和专题讲座,传授心理调适知识和方法,引导和帮助大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学会自我心理调适,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提高承受和应对挫折的能力以及社会生活适应能力。
2、充分利用校内广播、影视、网络、校报、板报、橱窗等宣传媒体和第二课堂活动等途径,广泛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强化学生的参与意识,提高广大学生的兴趣,陶冶学生高尚情操,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3、开展心理咨询活动,帮助大学生排解、消除心理困惑和心理障碍,对学生常见的轻微心理疾病进行必要的心理治疗,对有严重心理障碍学生进行及时干预,预防和减少心理危机事件的出现,或向有关方面提出治疗建议。并对学生是否适宜参加考试继续完成学业等方面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建议。
4、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和心理测量,建立大学生心理档案,为学生了解个人能力、兴趣、人格、气质以及心理健康状况提供服务,为学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团体辅导以及改进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供资料和依据。
5、开设心理健康教育网页,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载体,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6、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建立和完善学院、系和班级校园三级心理健康教育保健网。
7、进行大学生心理问题与心理健康教育的调查研究,为学院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供信息服务、对策和建议。
8、指导心理健康教育的学生社团开展心理科普活动。
(五)综合教育办公室
1、制定综合教育管理规划、实施计划和工作总结。
2、制定综合教育管理制度、周期性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程序及办 事工作流程。
3、合教育管理经费预算。
4、综合教育管理资料归档。
5、负责军事训练教育计划的制定、实施和总结。
6、负责入学教育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7、负责日常思想教育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8、负责毕业教育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9、协助基础教育部制定形势政策教育。
10、综合教育管理改革研究与实践。
11、协助就业办、各系,组织开展职业指导课程。
12、协助心理健康中心、院办,组织开展健康知识普及教育。
13、协助保卫处、各系,组织开展安全教育。
14、协助团委开展社团活动。
15、协调各部门,开展思想政治类、文史哲类、美学艺术类、科技类各类、就业指导等各类讲座。
16、负责组织综合教育学分的统计、赋分、记载。
(六)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
1、根据学院每年招生所需住宿的人数,研究、修订公寓设置方案,提供决策意见或建议。
2、制定、修订各种公寓管理制度,并负责贯彻执行和督促、检查,保证公寓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3、在学生处领导配合下负责对公寓管理人员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工作责任心和业务管理能力,及时吸收和调整公寓管理人员,优化公寓管理队伍。
4、加强公寓的安全保卫工作,对学生不断进行防火、防触电、防失窃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5、经常检查公寓水、电、管道设施和床铺、门窗的完好程度,发现问题及时向基建处报修,以保障学生正常的生活秩序。
6、加强对学生的遵纪守法教育,增强学生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并对严重违纪事件会同辅导员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学生处办公室审批。
7、加强对寄宿生的思想教育,对学生中表现突出的好人好事及时上报学生处办公室,建议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部门工作人员及联系方式
(一)工作人员
处长(代):李鸿儒
学生处办公室:张馨元、罗欢、肖亚非、邓友华
公寓管理办公室:魏一林、刘波
大学生心理健康中心:杜冰南
综合教育办公室:陈中华
(二)联系方式:028-86376569 028-84835619-2833
通讯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同安街道同策路3号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