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授予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高校园林式校园称号的通知 (川教〔2008〕7号)
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高校校园园林绿化工作,切实加强高校育人环境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努力促进校园环境的使用功能、审美功能和教育功能的和谐统一,充分发挥环境育人的作用。根据《四川省高校园林式校园评估标准》,省教育厅、省绿委办和部分高校有关同志,组成“四川省高校园林式校园评估验收组”,对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等高校创建园林式校园工作进行了评估验收。根据评估验收结果,经研究决定:授予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园林式校园”称号。
希望各高校继续高度重视校园环境建设和管理工作,努力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绿树成荫、特色鲜明、文化氛围浓厚的优美育人环境,为加快推进生态省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二○○八年一月三日